东方市新龙镇人民政府关于东储2023-5号政府储备地项目用地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选聘结果的公示

东方市新龙镇人民政府关于东储2023-5号政府储备地项目用地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选聘结果的公示

东方市新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东储2023-5号政府储备地项目用地地上附着物评估

服务单位选聘结果的公示


根据选聘公告确定的选聘办法和镇党政联席审议会结果,现将本次选定的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结果公示如下:

选定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海南诚丰精细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9月27日至9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镇监察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898---********



东方市新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选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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