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矿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绿色矿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7-*******

通讯地址:赣州市赣县区行政审批局(灌婴路1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赣州市龙潭下采石场绿色矿山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赣州市赣县区储潭镇河田村龙潭下

建设单位:

赣州市龙潭下采石场

环评机构:

赣州伟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赣州市龙潭下采石场绿色矿山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10-03-******),位于赣州市赣县区储潭镇河田村龙潭下,项目属于改扩建,采矿权证面积0.2658平方公里,开采深度为+388m至+175m标高,保有控制资源量577.84万立方米,保有推断资源量686.57万立方米,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6′55.733″,北纬25°59′16.683″。

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矿山,不超出资源储量地质报告中估算储量的深度与范围,规划三期建设:一期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方案要求,建设8000平方米封闭厂房,新增2号排土场和一处堆料场,采购多级破碎、多级筛分等设备建设年产170万吨碎石生产线及配套环保工程、实施矿山复绿工程和绿化亮化工程;二期建设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磅房等配套设施,全面达到绿色矿山建设的标准要求;三期利用矿山开采的碎石等采用湿法制砂工艺生产机制砂,建设年产50万立方米机制砂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开采砂岩矿170万吨。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8.6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员工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禁滥砍滥伐,禁止猎杀野生动植物,注意生产及生活用火安全,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的开采范围进行开采,禁止扩大开采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工程区植被的破坏;加强运营期生态监测,监测生境、植被及生态系统变化,发现地面开裂、塌陷和植被破坏,应采取必要的回填和生态恢复等补救措施。管理机构中设置生态管理人员,建立管理及报告制度;做好开采后生态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及对水土流失、水质的不利影响。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有表土剥离粉尘、排土场扬尘、堆场扬尘、凿岩废气、破碎、筛分粉尘、装卸扬尘、自卸车运输扬尘、产品运输扬尘、爆破粉尘和食堂油烟。表土剥离粉尘、排土场扬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采用洒水车、道路喷淋装置洒水降尘、喷雾抑尘;凿岩废气采取湿式作业、洒水降尘;自卸车运输扬尘、产品运输扬尘采用遮盖、密闭等措施,定时洒水和喷雾抑尘;爆破粉尘采用塑料水袋填充炮孔在爆破区内沉降;矿石破碎、筛分粉尘采用布袋除尘;机制砂加工破碎、筛分粉尘采取全封闭厂房,输送过程全封闭,并采用喷淋法在破碎口及出料口设置喷水装置实现湿法作业;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空从专用烟道排出。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2001)小型标准。

3.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降尘废水、凿岩废水、洗砂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破碎筛分抑尘废水、淋溶水。降尘废水、凿岩废水、破碎筛分抑尘废水均被地表吸收或蒸发,不外排。洗砂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淋溶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降尘工序,多余部分排入氧化塘,氧化塘可起到沉淀作用,沉淀后回用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4.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和爆破噪声。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车速、严禁超载、选择合理时间运输、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加强厂区绿化。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土石、沉淀池底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及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土石、沉淀池底泥暂存于排土场,后续用于采空区复垦用地,不外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GB*****-2020)要求建设和管理。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手套采用符合标准的危险废物专用容器盛装,专用容器应具备密闭、防腐防渗等条件,分类堆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然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要求建设和管理。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色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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