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水务设施第三方技术保障服务合同公示

深圳市光明区水务设施第三方技术保障服务合同公示

深圳市光明区水务设施第三方技术保障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水务事务中心拟对深圳市光明区水务设施第三方技术保障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水务设施第三方技术保障服务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原合同第三条 合同价款的内容修改为: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19.7144万元。本项目合同价分三部分组成,分别为水务设施技术保障服务费、排水管网检测费及绩效费。其中水务设施技术保障服务费(含配套设备费)为799.7144万元;排水管网隐患排查费合同上限价为190万元整,按实结算;绩效费用合同上限价为30万元整,按实结算。水务设施技术保障服务费、排水管网隐患排查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车辆费、设备工具(含试剂、耗材)、税 费、保险费等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2、原合同第四条第2项第(2)点的内容修改为:删除该项。
3、原合同第四条第2项第(二)点的内容修改为:删除“2、水务设施维修工程监理费:该费用按合同年经甲方审核支付”。
4、原合同第五条第(一)项第7点的内容修改为:对甲方开展不限于安全、专业技术等培训。
5、原合同第五条第(一)项第9点的内容修改为:删除该项。
6、原合同第五条第(一)项第10点的内容修改为:删除该项。
7、原合同第五条第(一)项第12点的内容修改为:删除该项。
8、原合同第五条第(一)项第15点的内容修改为:为甲方提供供排水行业“向前一步”技术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排水事前事中事后的技术保障服务,如“对建设项目供排水审批事项(洪水影响评价、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等)开展事中事后检查;对管线迁改、相关许可等审批事项开展全面排查:核查供水企业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情况:指导供水企业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档管理制度”等。未尽事宜后续以甲方要求或补充协议为准。
9、原合同第五条第(一)项第16点的内容修改为:删除该项。
10、原合同第五条第(一)项第18点的内容修改为:对水务设施的维修项目进行监理,做到质量、进度、投资、资料等严格把关,并协助甲方做好项目验收及造价审核工作。
11、原合同第五条第(一)项第20点的内容修改为:协助甲方开展水务设施年度维修计划、清疏计划、排水管网隐患修复、水务设施冬修等审核评估,协助督促管养单位按计划开展各项工作。
12、原合同第五条第(二)项的内容修改为:人员配置:根据项目情况,项目工作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9人,其中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余工作人员配置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6人,助理工程师职称10人,专业需涵盖水利、给排水、机电、环境等相关专业。
13、原合同第五条第(三)项的内容修改为:本项目需配备不少于4辆工作车、不少于3台管道潜望镜(QV)、不少于2套管道闭路电视内窥仪系统(CCTV)不少于2台无人机。
14、原合同第五条第(四)项第1子项第(1)点的内容修改为:协助甲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1)根据甲方需求:协助甲方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提供专业隐患处理咨询或方案等;2)对甲方开展不限于安全、专业技术等培训;3)根据甲方需求,配合甲方完善安全生产档案。
15、原合同第五条第(四)项第1子项第(2)点的内容修改为:协助甲方开展光明区水务设施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工作:1)定期对运维管养单位安全物资台账、安全监测等相关记录进行性检查并定期上报甲方;2)每年汛前、汛后,协助甲方组织开展相应安全检查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光明区水务设施安全运行:3)定期开展月度安全生产形势评估和危化品安全专项评估工作,具体工作根据甲方需求开展。
15、原合同第五条第(四)项第1子项第(4)点的内容修改为:删除该项。
16、原合同第五条第(四)项第1子项第(6)点的内容修改为:删除该项。
17、原合同第五条第(四)项第1子项第(8)点的内容修改为:删除该项。
18、原合同第五条第(四)项第2子项的内容修改为:基础运行技术保障及运行质量评估服务。
19、原合同第五条第(四)项第3子项第(1)点的内容修改为:光明区存量市政排水管网及待移交的排水管网中,每年选取不少于200公里排水管网开展隐患排查,其中CCTV检测每年不少于30公里,具体检测管网清单以甲方提供的数据为准。检测结束后编制排水管涵检测报告。
19、原合同第五条第(四)项第3子项第(2)点的内容修改为:协助甲方针对光明区新建排水管网,河道、人工湿地、泵站、调蓄池、泥渣净化厂、水质净化厂、水库、水闸等水务设施开展移交前资料核查、设施移交前检查、设施移交后隐患整治跟进,并形成相关记录。协助开展设施移交中GIS数据抽查评估,并出具抽查评估报告。
19、原合同第五条第(五)项第的内容修改为:提交的成果报告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水务设施运行质量评估记录表;2、水务设施管养单位季度运行质量评估报告;3、水务设施管养单位年度运行质量评估报告;4、水务设施问题及整改情况台账;5、排水管网内窥检测报告。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经与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在原合同总金额基础上下浮30.01%进行合同的续签,续签合同金额由1457万元下浮至1019.7144万元。
2、由于合同总价下浮30.01%,在主要的工作内容保持大体不变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核减了部分内容、人员和设备等。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水务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3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深圳市光明区水务设施第三方技术保障服务合同(第二年度).pdf">SWJ********深圳市光明区水务设施第三方技术保障服务合同(第二年度).pdf



******/******002/********/a*******-a054-44af-8cfe-cb5fec7610cb.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zfcg.szggzy.com:8081/gsgg/******/******002/********/a*******-a054-44af-8cfe-cb5fec7610cb.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障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