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租赁合同并限期清场交还临街门面房的催告函

解除租赁合同并限期清场交还临街门面房的催告函

杨志强:

您与我方签订的临街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到期后虽提出续租意愿,但经多次催告后,一直未续交租金,未续签租赁合同。据此我方不能与您继续签订临街房屋租赁合同。

现正式通知您,按《腾退通知》要求清理房屋内物品,腾空后交还我单位。如您未能如期腾空房屋并交还我单位,我单位将采取手段强制腾房,您由此遭致的全部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特此催告!



山西交通技师学院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门面房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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