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国际高桥极限运动邀请赛坝陵河大桥站暨黄果树坝陵河大桥低空跳伞国际邀请赛赛事服务-2024国际高桥极限运动邀请赛坝陵河大桥站暨黄果树坝陵河大桥低空跳伞国际邀请赛赛事服务合同公示

2024国际高桥极限运动邀请赛坝陵河大桥站暨黄果树坝陵河大桥低空跳伞国际邀请赛赛事服务-2024国际高桥极限运动邀请赛坝陵河大桥站暨黄果树坝陵河大桥低空跳伞国际邀请赛赛事服务合同公示

府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2024国际高桥极限运动邀请赛(坝陵河大桥站)暨黄果树坝陵河大桥低空跳伞国际邀请赛赛事服务

甲方:安顺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乙方:贵州天羲轩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4年09月 20日


甲方:安顺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乙方:贵州天羲轩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 2024 国际高桥极限运动邀请赛(坝陵河大桥站)暨黄果树坝陵河大桥低空跳伞国际邀请赛赛事服务 项目(项目编号(财政):ZFCG-LBLH2024Z031,项目序列号:P520*****240009N5)的竞争性谈判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壹佰叁拾玖万玖仟元整(¥*******.00元)人民币。

二、服务地点、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服务内容:

主要含开幕式组织、降落场、主会场修整、场地租赁、特邀国外知名跳伞运动员和国际国内裁判员邀请、舞台搭建及奖牌、奖杯和其他物资物料准备、交通车辆保障、安保、翻译人员、裁判员等费用、现场工作人员、翻译人员及志愿者食宿、运动飞机编队飞行及热气球展示展演、赛事活动宣传报道等赛事服务。

(三)服务内容要求:

1.降落场、主会场修整(含搭桥)

2.特邀国外知名跳伞运动员

3.国际裁判员

4.国内裁判员

5.物资物料

6.工作证件

7.奖金、奖杯

8.舞台搭建

9.翻译人员

10.赛事服装(衣服、头巾、防晒袖)

11.7座商务车

12.39座大巴车

13.50座大巴车

14.19座大巴车

15.越野车辆

16.现场人员食宿

17.翻译人员食宿

18.志愿者食宿

19.热气球

20.运动飞机编队飞行

21.全程网络直播

22.影像记录

23.现场报道

(四)服务要求

1.降落场、主会场修整(含搭桥):降落场的租赁、平整、搭桥,主会场的平整

2.特邀国外知名跳伞运动员:邀请参赛的外籍运动员不少于30人,含运动员机票直飞、入黔机票、期间食宿、接驳、保险(意外险 80 万)等;

3.国际裁判员:4名,含人员机票直飞、交通、劳务费用等;

4.国内裁判员:4名,含人员外省入黔交通、食宿、劳务费用;

5.物资物料:主会场(运动员彩烟、水、刀旗、A板、地面喷绘、墙体喷绘、嘉宾休息棚、直播棚、桌子、椅子)、降落场(400㎡靶布、风向标)、起跳区(风向标、指示牌、地贴)等;

6.工作证件:350个(工作证200个、嘉宾证50个、媒体证30个、上桥证30个、运动员证30个、裁判员证10个);

7.奖金、奖杯:对获奖人员进行发放;

8.舞台搭建:1.舞台;2.背景LED;3.话筒、功放、调音台、音响等;

9.翻译人员:8名,全程翻译;

10.赛事服装(衣服、头巾、防晒袖):运动员(30套)、裁判员(8套);

11.7座商务车:3辆,嘉宾用车、裁判用车、活动期间运输;

12.39座大巴车:1辆,运动员活动期间用车;

13.50座大巴车:2辆,运输市级嘉宾;

14.19座大巴车:1辆,运输市级工作人员;

15.越野车辆:7辆,赛事期间摆渡运动员车辆(含驾驶员);

16.现场人员食宿:15名,3天;

17.翻译人员食宿:8名,3天;

18.志愿者食宿:10名,3天;

19.热气球:热气球展示,1天;

20.运动飞机编队飞行表演:6台,飞行展示、彩烟编队;

21.全程网络直播:渠道直播推流;

22.影像记录:赛前宣传片拍摄剪辑2分钟,赛事期间纪录片拍摄制作10分钟左右,赛后宣传片3分钟左右;

23.现场报道:不低于15家媒体报道。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开幕式组织、降落场、主会场修整、场地租赁、特邀国外知名跳伞运动员和国际国内裁判员邀请、舞台搭建及奖牌、奖杯和其他物资物料准备、交通车辆保障、安保、翻译人员、裁判员等费用、现场工作人员、翻译人员及志愿者食宿、运动飞机编队飞行及热气球展示展演、赛事活动宣传报道等赛事服务。

三、服务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甲方要求。

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1 甲方有权负责组建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的赛事筹备执行机构。

1.2 负责对整个比赛活动的筹备、组织实施监督。

1.3 甲方有权审核确定乙方提供的参赛选手名单。

2.甲方责任

2.1 负责提供符合赛事要求的场地及相关附属设施。

2.2 配合乙方做好相关方案的报审工作。

2.3 按照相关的技术要求保障开赛仪式场地的电力供应,并做好应急预案。

2.4 负责提供给乙方赛事执行费,并按照双方协议的结算方式将该项资金及时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1 拥有开展该项赛事的商务开发和宣传推广的权利。

1.2 根据赛事宣传及推广需要,乙方配合协助甲方组织和实施赛事开赛仪式。

1.3 规则:执行国际航联跳伞比赛规则和本届比赛本地规则。

2.乙方责任

2.1 负责运动员的邀请工作。

2.2 为整个竞赛工作提供所需国家认可的国内外裁判、仲裁和技术人员以及所需的裁判设备。

2.3 合同签订之日当天提供外籍人员名单(外籍运动员不少于30名、国际裁判4人、国内裁判4人的人员名单,附中英文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护照号)、执行团队组织架构、具体“一赛事四方案”(含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医疗救治保障方案)报甲方审核确认。

2.4 负责竞赛组织工作。

2.5 乙方自行承担运动员、裁判员、仲裁员和技术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等全部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2.6 由乙方安排组织和实施赛事新闻宣传工作,相关宣传方案及稿件经甲方审定。

2.7 负责开赛仪式的舞台搭建、刀旗、A板、风向标、场地布置、靶布等物料、赛事服装、相关设计及制作等。

2.8 负责制定比赛的安全保卫方案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2.9 负责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

2.10 提供7×24技术支持服务,技术服务人员,该人员在服务期间不得变更。

2.11 乙方承担赛事所需人员、物资物料、设施设备等产生的一切费用。

2.12 乙方承担赛事所需车辆租赁,翻译人员招募培训、获奖人员奖金奖杯等产生的一切费用。

2.13 乙方在活动现场提供运动飞机编队飞行表演,进行飞行展示、彩烟编队,现场提供全程网络直播、影像记录拍摄剪辑及现场媒体报道。

五、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技术咨询及支持半年及以上,比赛时间为2024年09月22日起至2024年09月24日。

六、验收及评价考核

1.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2.验收时乙方提供活动资料一份并装订成册(包含签到表、人员名单、活动图片等)、赛事执行报告及赛事经费支出报告等。

3.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直至合格。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完成运动员招募等相关手续后付合同总价的20%;

2.赛事举办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八、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知识产权产权归属甲方。

九、保密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做好赛事涉密内容保密工作。

十、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履行或者选择继续履行,并且乙方须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比例)的违约金。甲方选择单方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通知自到达乙方之日起即生效。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需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供符合规定的服务。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比例)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履行或者选择继续履行。甲方选择单方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通知自到达乙方之日起即生效,且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需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供符合规定的服务。

3.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达到履行合同能力,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甲方并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乙方完成合同约定义务后,而甲方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应向乙方偿付当期欠款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比例)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其它违约责任按《民法典》处理。

十一、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四、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安顺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盖章) 乙方:贵州天羲轩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安顺市综合服务中心大楼 地址:贵阳观山湖区金元国际1-4栋1-14号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张虎

电话: 电话: 158*****268

传真: 传真: 0851-********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银行账号:240*****092********

账户名:贵州天羲轩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南明支行

签订地点: 安顺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签订日期:2024年9月20日


文件预览:
合同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赛事服务 运动 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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