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第一批履约验收公告
2023年度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第一批履约验收公告
2023年度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第一批)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一、合同编号: JH23-******-*****-010-01
二、合同名称: 第一批010包:白云-五龙矿集区科技部及省本级项目成果研究及潜力分析、辽宁省有色地质一〇三队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名称: 2023年度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第一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 135*****342
供应商(乙方): 辽宁省有色地质一〇三队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地质路452号
联系方式: 136*****4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部资源勘查与开采专项-华北克拉通辽东/胶东重要成矿区带金多金属矿深部预测及勘查示范项目区域成矿预测成果为依托,总结、集成省、部两级项目成果,研究深部地质结构,完善“成矿区带、矿集区、矿田区”3个不同尺度成矿预测模型及“金成矿预测-调查评价技术方法体系”,预测成矿潜力。
履约要求: ★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异常地应及时报送专报。 ★大地电磁测量需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项目验收后,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地质资料,并获得汇交凭证。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所涉及的涉密资料保管。 ★按照批复的项目设计进行施工。但实施过程中因地质条件等情况变化,需变更设计的,一般变更的,需经监理单位组织由设计评审相关专家参与的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重大变更的,需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等原因,项目无法实施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项目终止后,需原渠道退回多付金额。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参考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提交报告、附图、附表、附件。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主动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的单位开展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质量检查与指导。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遵守国家、辽宁省及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对本单位生产事故、职业危害的预防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树立绿色勘查理念,依据《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实施过程加强生态保护。 ★需要委托的业务应在项目设计书中予以明确。 ★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2年内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9月2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李景春、马维、张亚楠、庞宏伟、蒋永臻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省级地质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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