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第二批履约验收公告
2023年度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第二批履约验收公告
2023年度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第二批)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一、合同编号: JH23-******-*****-012-01
二、合同名称: 第二批12包:辽宁省岫岩县同江峪金多金属矿普查(续作)
四、项目名称: 2023年度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第二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 135*****342
供应商(乙方): 辽宁省有色地质一〇三队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地质路452号
联系方式: 136*****4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在综合分析区内成矿地质条件、控矿因素,进一步研究区内矿(化)体分布规律的基础上,结合2017年地质工作所获得的地质成果和大量综合矿化线索,系统分析区内金多金属矿产的成矿潜力和找矿前景。通过大比例尺地质填图、物探等工作方法,运用槽探、钻探等技术手段,对区内已发现的铅1号矿体开展进一步的工程揭露和验证,详细查明铅1号矿体的形态、规模、产状及品位变化情况;对区内已发现的物化探综合异常分布地段,进一步开展异常查证和工程揭露,寻找新的矿化体。进而对全区进行综合评价,探求金多金属资源量。
履约要求: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应及时报送专报。 ★钻探实施前,需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所涉及的涉密资料保管。 ★按照批复的项目设计进行施工。但实施过程中因地质条件等情况变化,需变更设计的,一般变更的,需经监理单位组织由设计评审的相关专家参与的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重大变更的,需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等原因,项目无法实施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项目终止后,需原渠道退回多付金额。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依据固体矿产勘查等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提交报告、附图、附表、附件。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主动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的单位开展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质量检查与指导。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遵守国家、辽宁省及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对本单位生产事故、职业危害的预防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树立绿色勘查理念,依据《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实施过程加强生态保护。 ★需要委托的业务应在项目设计书中予以明确。 ★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2年内。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8月29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李景春、马维、张亚楠、庞宏伟、蒋永臻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省级地质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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