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三合一”方案及探矿权实施方案评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三合一”方案及探矿权实施方案评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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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49号2层 | 741,000.00元 | 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三合一方案及探矿权实施方案评审:******元 |
采购包1(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三合一方案及探矿权实施方案评审):
服务类(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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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地质勘测服务 | 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三合一方案及探矿权实施方案评审 | 本项目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三合一”方案及探矿权实施方案评审服务出具评审意见书。 | 1.要发挥专家的技术优势,对矿山企业送审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可行性进行论证以及探矿权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确保矿产资源充分合理利用、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同时取的较好经济效益;2.要对方案质量严格把关,确保方案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政策,技术规范等,可作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的依据; 3.要组织地质、采矿、选矿、土地复垦、地质环境等专业专家进行评审,要到矿山实地调研,掌握矿山实际情况,确保评审质量;4.评审结束后,要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提交经评审专家签名、盖评审单位公章的评审意见书和电子文档。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项 | 按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提交评估资料。 | 741,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钱小华 |
评审专家: | 余毅 、 李一丹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2%向中标人收取。②缴纳服务费开户行:单位名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鼓楼支行/银行账号:411*****7653。④电子邮箱:fzxrdzb2015@163.com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三合一方案及探矿权实施方案评审:0.889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名称: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泉路38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项目联系人:刘晓燕、蒋双袁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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