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窗通办”业务打印设备项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一窗通办”业务打印设备项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受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单一来源方式,对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窗通办”业务打印设备项目实施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窗通办”业务打印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24-A-0214

二、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旭天智慧园25号

3.成交金额:*****元。

4.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见附件

三、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金芳、张青、刘军(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伟,

2.联系电话:02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采购人地址:和平区湖北路8号

3.采购人联系电话:刘军 02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按照公安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和《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1】119号)文件“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印制《机动车登记证书》和开发全国统一的打印软件及专用打印设备,并根据各交警总队提出的需求计划作好相应的保障工作”要求。 依据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出具的《关于公安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适用的专用设备的证明》和《关于交通管理证件专用打印机的说明》,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的全资公司,是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的科研转化和应用推广平台,其销售的DPK9500GApro型交通管理证件专用打印机,为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专业打印设备;其在售的Honeywell牌IT4200Q型合格证条码阅读器内置芯片使用了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的专门研发的嵌入式软件,以实现设备读取的数据信息可以实时上传至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为此,本次拟购置的华通牌DPK9500GApro型交通管理证件专用打印机12台(含原装色带12个)、Honeywell牌IT4200Q型合格证条码阅读器12台属于专用设备,拟向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的全资公司)采购。

2024年09月29日

明细表.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TGPC-2024-A-02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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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打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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