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路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结果公告
保康路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结果公告
保康路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结果公示
保康路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H420*****660036*****001)于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在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心开标,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且无投标人对招投标过程及评标结果提出任何异议,现将标结果进行公告。
一、标信息:
标单位:通辽市城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标价:设计费费率96.89%,(写:百分之九十六点八九);
工程费用费率99.89%,(写:百分之九十九点八九);
2、工期要求:93日历天
3、质量承诺: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岗位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号 |
项目经理 | 王明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技术负责人 | 王彦卓 | 职称证 | |
安全员 | 贾利舟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蒙建安C2(2023)******* |
施工员 | 徐成剑 | 岗位证 | |
材料员 | 马骁 | 岗位证 | |
质量员 | 任章彬 | 岗位证 | |
资料员 | 何健 | 岗位证 | |
设计负责人 | 赵宇 | 职称证 |
5、投标文件载明的业绩、企业奖项:
业绩:
(1)化工园城市道路更新改造工程设计;
(2)2023年东区江东街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3)通辽市红光街(民航路-孔家路)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4)银州区铁阀片区等4个老旧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5)沈阳市于洪区丁香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
(6)冶金园管网、道路改造及规划路工程总承包(EPC)工程;
(7)沈阳市沈河区2022年老旧区改造项目(期)EPC总承包(标段二);
(8)健康镇(一期)森林公园景观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二、招标文件设置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
招标控制价:*******.00元;
计划工期:93日历天
质量承诺: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质能力、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人员资质要求:
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具备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2.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级及以上职称(含级)。
2.4、拟派的专职技术人员“五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安全员还需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取消安全员岗位证的省份,提供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即可。
2.5、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并且要求人员全程驻岗履职。
3、纳税及社保要求:
3.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3.2、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银行入账单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注: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如不满足以上时间规定的,出具公司成立以来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零申报。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备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
5.1、根据《通辽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通住建发〔2020〕165号)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并经公示的建筑市场信用主体,在公示期限内,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以通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信息为准(需提供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记入黑名单、不良诚信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信息为准并提供网页截图)。
5.3、通过“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结果,对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将被拒绝其投标(提供网页截图)。
5.4、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将被拒绝其投标(以信用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网页截图)。
5.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被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人在该网站上的查询截图)。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假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投标,一经发现,其标无效并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1、设计、施工企业单位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如同一企业同时具备施工及设计资格要求,视为一个投标人身份。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8.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8.3、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8.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三、发布媒体
1、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网址:http://ggzy.tongliao.gov.cn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nmgztb.com.cn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辽市城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内蒙古明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北路北段孝庄河商业综合体B段67号楼 | 代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万达广场甲A写字楼5楼509室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邮编:****** |
招标人联系人:王先生 |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 |
招标人邮箱:*********@qq.com | 代理邮箱:*********@qq.com |
招标人联系电话:0475-***6578 | 代理联系电话:15149894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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