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公安局采购执法记录仪及配套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林周县公安局采购执法记录仪及配套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林周县公安局采购执法记录仪及配套设备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办公设备/执法记录仪

采购单位 林周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西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11:4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朝 达勇 姜涛
总成交金额 ¥7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84*****987
采购单位 林周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西藏拉萨市林周县觉德岗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先生 136*****303
代理机构名称 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古泽安置小区临街商铺 23 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先生 184*****987

一、项目编号:XZZB-XZJZ-LS******(招标文件编号:XZZB-XZJZ-LS******

二、项目名称:林周县公安局采购执法记录仪及配套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金辉君悦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号9层CD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成都金辉君悦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数据采集站;双人执法记录仪64G 无。 数据采集站:
1. 接入能力:≥25台执法记录仪;
2.▲显示屏:分辨率≥1280×1024,屏幕尺寸≥19英寸,至少支持10点触控操作;
3.防护等级:≥IP20;
4.存储容量:≥4TB(以实际供货为准);
5.数据接口:符合GA/T 947.4-2015中5.2的要求;
6.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自动采集已注册的执法记录仪数据,并验证其一致性,保证正常浏览;
7.▲充电电流:设备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采集接口充电电流≥800mA,并发总电流≥20A;
8.数据清空:设备应能自动或手动清空已完成数据上传的执法记录仪内部数据;
9.数据删除:设备应能自动删除超出存储期限的数据,已标记的重点文件不应被自动删除;
10.▲数据采集速率:设备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的平均单路数据采集速率≥9.0MB/s,并发采集总速率≥230MB/s;
11.时间校正:设备能进行时间校正,精确至“年、月、日、时、分、秒”;
12.计时误差:设备的时间与标准时的计时误差≤3s/天;
13.稳定性:设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连续工作168h,每间隔24h在满负荷条件进行不少于2h的数据采集,不应出现电气
、机械或软件的故障;
14.文件过滤:可支持不采集执法仪记录仪中的非MP4、JPG、WAV格式文件;
15.异常状态监控:可对CPU使用率、内存使用率、网络流量、磁盘剩余空间进行监控。可设置报警阀值,当达到阀值时
可自动报警;
16.耐高温:温度(60±2)℃,持续时间≥16h试验期间设备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后能正常工作;
17.耐低温:温度(-25±3)℃,持续时间≥16h,试验期间设备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后能正常工作;
18.故障报警:设备产生“网络中断、存储器溢出”等异常情况时,3s内可发出≥5min 时长、≥80dB(A)声压的报警;
执法记录仪:
1. 接入能力:≥25台执法记录仪;
2.▲显示屏:分辨率≥1280×1024,屏幕尺寸≥19英寸,至少支持10点触控操作;
3.防护等级:≥IP20;
4.存储容量:≥4TB(以实际供货为准);
5.数据接口:符合GA/T 947.4-2015中5.2的要求;
6.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自动采集已注册的执法记录仪数据,并验证其一致性,保证正常浏览;
7.▲充电电流:设备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采集接口充电电流≥800mA,并发总电流≥20A;
8.数据清空:设备应能自动或手动清空已完成数据上传的执法记录仪内部数据;
9.数据删除:设备应能自动删除超出存储期限的数据,已标记的重点文件不应被自动删除;
10.▲数据采集速率:设备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的平均单路数据采集速率≥9.0MB/s,并发采集总速率≥230MB/s;
11.时间校正:设备能进行时间校正,精确至“年、月、日、时、分、秒”;
12.计时误差:设备的时间与标准时的计时误差≤3s/天;
13.稳定性:设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连续工作168h,每间隔24h在满负荷条件进行不少于2h的数据采集,不应出现电气
、机械或软件的故障;
14.文件过滤:可支持不采集执法仪记录仪中的非MP4、JPG、WAV格式文件;
15.异常状态监控:可对CPU使用率、内存使用率、网络流量、磁盘剩余空间进行监控。可设置报警阀值,当达到阀值时
可自动报警;
16.耐高温:温度(60±2)℃,持续时间≥16h试验期间设备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后能正常工作;
17.耐低温:温度(-25±3)℃,持续时间≥16h,试验期间设备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后能正常工作;
18.故障报警:设备产生“网络中断、存储器溢出”等异常情况时,3s内可发出≥5min 时长、≥80dB(A)声压的报警
数据采集站5台;双人执法记录仪140台。 数据采集站单价:*****;双人执法记录仪:442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朝 达勇 姜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以2002年10月15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中标(成交)价格的 1.5% 向中标(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周县公安局     

地址:西藏拉萨市林周县觉德岗路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136*****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古泽安置小区临街商铺 23 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184*****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84*****98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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