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长春市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长春市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4-09-30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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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id="litPosition">采购计划书</span>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项目编号: JM-2024-07-*****-Z01

一、项目编号: JM-2024-07-*****-Z01

二、项目名称: 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长春市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分包名称

中标供应商

中标价格

评审总得分

单位地址

1

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

长春市精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折扣系数:0.35

686.0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526号中玖创业园7楼7001 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
服务范围:为具有长春市户籍和低保证明、16-59周岁、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包括存在智力残疾、精神残疾或其他各类重度残疾的多重残疾人),提供社会适应性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职业康复、生活照料和护理、家庭康复等居家安养服务。
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当在接到残疾人服务诉求后,3 分钟内响应,一般预约24 小时内上门服务,紧急情况 2 小时内上门服务。
供应商应当保质保量提供服务,充分体现对残疾人的关爱,鼓励提供个性化特色服务,解决残疾人群体共性关键问题,提供增值服务,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社会融入融合。
供应商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完善服务记录,建立服务档案,做到服务过程可查可溯。
供应商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满意度回访机制,主动接受残疾人监督和采购人管理,妥善处理服务纠纷,防止因服务质量引发的各类上访等群体事件,对因服务原因导致服务对象人身、财产损失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服务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1.《长春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细则(试行)》(长残联联发〔2021〕1 号)
2.中残联、省残联相关文件规定;3.其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莹田、李姝玥、宋锐、宋梁、李磊、金玉梅、张明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大经路1898号

联系方式:0431-********

(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项目咨询人: 安明健

联系电话: ********

来源: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初审:安明健

复审:刘东虎

终审:杨四蓉


附件:
市级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下载

标签: 残疾人居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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