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综合保障类装备履约验收公告

锦州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综合保障类装备履约验收公告

锦州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综合保障类装备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一、合同编号: 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 锦州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综合保障类装备

三、项目编号: JH24-******-*****         

四、项目名称: 锦州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综合保障类装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锦州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黄海大街46号(锦州大学科技园) 

联系方式: 0416-******* 

供应商(乙方): 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宁海县得力工业园

联系方式: 188*****8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通信指挥设备(北斗终端)1台;应急电源13个;通信指挥设备(数字集群手持终端)5台;通信指挥装备(单兵图传)2台;救援无人机(灭火无人机)2台;通信指挥装备(布控球)1台;救援无人机(照明无人机)1台;救援无人机(侦察无人机)2台;便携式除颤仪2台;便携式担架256副;应急照明系统27个

履约要求: 本项目验收标准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1.设备完整性和外观 设备的完整性和外观。设备应无破损、裂纹、锈蚀等问题,并且均应与购买订单所标明的规格一致。 2.功能性能测试 设备的功能进行测试,以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行并满足预期的功能性能。 3.安全性能检查 设备的安全标准和规范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机械安全、电气安全和防火性能等。 4.参数测试和校准 设备的参数应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验收人员应对设备的参数进行测试,并确保其测量结果与设备规格参数一致。 5.配套服务检验:验收配套服务情况。

履约期限: 2024年8月8日

履约地点: 锦州市古塔区锦朝街42-9号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王欢、孙艳芳,南富春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应急救援 提升工程 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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