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1号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1号

一、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57
二、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2024年学校教学办公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泉州涨霆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科技路258号宿舍楼505室
被投诉人1:龙达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619号凤鸣山庄58号
被投诉人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新港大道22号
相关供应商1:河南宴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兴瑞汇金国际GB号楼11楼
相关供应商2:河南省天汇达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尉氏县新蔚工业园区鑫都路
相关供应商3:河南恒伟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21号13层1320号
相关供应商4: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浪潮路1036号S02楼
相关供应商5:河南慧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中段北侧鹰城铭座独幢西单元13层1301号房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2024年学校教学办公设备项目(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57)”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9月13日向本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本局正式受理。本局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投诉人于2024年9月24日递交了《撤销投诉书》,撤回投诉。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的规定,处理如下:终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2024年学校教学办公设备项目”的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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