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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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天惠食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北街道学院路678号 | 520,800.00元 | 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元 |
采购包1(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服务类(福安市天惠食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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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食堂幼儿食材采购配送 | 本项目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述的服务要求,提供更好的服务前来投标,以充分显示贵公司的竞争实力等 | 采购方提前一日将次日所需的食品采购计划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在每日7:00-7:30前依据采购方需求将食品送到指定地点并进行验收交货(特殊情况需提前配送则由采购人提前通知),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或随意变更食品,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供应的,应提前通知采购方,经许可后方可调整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开始配送(1+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 | 批 | 中标人的供货质量和配送过程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宁德市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采购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完整、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等 | 520,800.00 |
采购人代表: | 林振兴 |
评审专家: | 黄秋平 、 吴志树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0万元以下按中标总金额的1.5%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我司一次性付清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0.781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经专家评审其中福建省嘉佳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提供可溯源专项承诺及蔬菜农残检测报; 宁德蕉城区金顺外轮供应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提供蔬菜农残检测报;宁德市福永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宏升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宁德市华尔宁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均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其它三家资格及符合性均通过,按谈判文件报价从低到高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福安市天惠食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宁德市万千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宁德市锦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名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地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圆路15号
联系方式:180*****972
名称: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联系方式:0593-*******、198*****351
项目联系人:协和-陈秀春
电话:0593-*******、198*****351
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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