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物业保障社会化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综合物业保障社会化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我部对综合物业保障社会化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综合物业保障社会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XBCQ-F1006 三、公示期限: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0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重庆顺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00(元); 第二名:重庆通邑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11(元); 第三名:宁夏民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30(元);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重庆顺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00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如规定期限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依据。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八、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153*****197 九、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19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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