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实训基地九栋建筑物结构安全鉴定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共实训基地九栋建筑物结构安全鉴定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F-*******C

二、项目名称:安徽六安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九栋建筑物结构安全鉴定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工大共达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369号合工大智能院智能研发中心B区

成交金额:*****.4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六安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九栋建筑物结构安全鉴定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按采购需求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华斌、李武松、吴戴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六安技师学院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东路181号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5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工

电 话:0564-*******

2024年9月30日


标签: 结构安全鉴定 实训基地 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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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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