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实训基地九栋建筑物结构安全鉴定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共实训基地九栋建筑物结构安全鉴定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F-*******C
二、项目名称:安徽六安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九栋建筑物结构安全鉴定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工大共达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369号合工大智能院智能研发中心B区
成交金额:*****.4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六安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九栋建筑物结构安全鉴定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按采购需求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华斌、李武松、吴戴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六安技师学院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东路181号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5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工
电 话:0564-*******
2024年9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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