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眼底相机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省眼底相机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GK-*******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眼底相机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子路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以西合肥医药健康产业园一期X13#研发楼105中
中标金额:*******.00元
评审报价:*******.00元
评审总得分:91.4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1 |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一体机) | SK-680A | 11 | ******.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求亮、程顺好、余艳、吴成斌、章园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
2、金额:1.9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健康大楼7楼、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号,联系电话:0563-*******、0563-*******。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健康大楼7楼
联系方式:朱先生、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吴先生
十、附件
1.采购文件.pdf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2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
2024-09-30 18:57:58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4-09-30 19:32:3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4分
标签: 卫生健康委员 眼底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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