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EPC项目蕲春县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EPC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蕲春县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EPC项目蕲春县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EPC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QC-******QG-*********
一、招标概况
蕲春县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EPC项目蕲春县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EPC项目于2024年09月02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9月24日在蕲春320小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09月24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湖北蕲阳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蕲春城一建设有限公司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 ********.40 *********
质量(如有)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360日历天 360日历天 3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吴华辉 李晓娜 许文强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142*****018***** 142*****020***** 132*****018*****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09月29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湖北蕲阳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赤龙湖湿地公园综服务合服务大楼402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传真):151*****663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普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四路231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传真):153*****333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蕲春县齐昌大道11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普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4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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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智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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