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名称: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1 标段服务范围: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1 标段服务要求:1、成交人须 365 天+24 小时服务,提取血液样本的区域应当设有固定的录音录像设备,并保持正常使用。提取血液样本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数据信息保存期限为 30 天,并提供下载功能。2、提取血液样本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医务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不得使用含有醇类或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的消毒剂。3、血液样本提取容器应使用不含有醇类消毒剂、具有唯一识别编码且在有效期内加抗凝剂的具塞干试管。至少提取同一人员二份血液样本,每份血液样本不少于五毫升。4、成交人负有提示教育医务人员,按照要求规范提取血液样本的职责,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满足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及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相关标准的要求 |
2 标段 服务类 |
名称: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2 标段服务范围: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2 标段服务要求:1、成交人须 365 天+24 小时服务,提取血液样本的区域应当设有固定的录音录像设备,并保持正常使用。提取血液样本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数据信息保存期限为 30 天,并提供下载功能。2、提取血液样本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医务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不得使用含有醇类或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的消毒剂。3、血液样本提取容器应使用不含有醇类消毒剂、具有唯一识别编码且在有效期内加抗凝剂的具塞干试管。至少提取同一人员二份血 |
液样本,每份血液样本不少于五毫升。4、成交人负有提示教育医务人员,按照要求规范提取血液样本的职责,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满足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及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相关标准的要求 |
3 标段 服务类 |
名称: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3 标段服务范围: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3 标段服务要求:1、成交人须 365 天+24 小时服务,提取血液样本的区域应当设有固定的录音录像设备,并保持正常使用。提取血液样本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数据信息保存期限为 30 天,并提供下载功能。2、提取血液样本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医务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不得使用含有醇类或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的消毒剂。3、血液样本提取容器应使用不含有醇类消毒剂、具有唯一识别编码且在有效期内加抗凝剂的具塞干试管。至少提取同一人员二份血液样本,每份血液样本不少于五毫升。4、成交人负有提示教育医务人员,按照要求规范提取血液样本的职责,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满足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及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相关标准的要求 |
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HZX-202408KM0285C2
二、项目名称: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
三、成交信息
1 标段:
标段名称: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1 标段
供应商名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
供应商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院办
成交金额:17.8 元/次
2 标段:
标段名称: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2 标段
供应商名称: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
供应商地址: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
成交金额:17.8 元/次
3 标段:
标段名称: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3 标段
供应商名称: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供应商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东郊路 161 号
成交金额:17.8 元/次
四、主要标的信息
1 标段 服务类
名称: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1 标段
服务范围: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1 标段
服务要求:1、成交人须 365 天+24 小时服务,提取血液样本的区域应当设有固
定的录音录像设备,并保持正常使用。提取血液样本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
录音录像数据信息保存期限为 30 天,并提供下载功能。2、提取血液样本应当
由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医务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不得使用含有醇类或其他挥
发性有机物的消毒剂。3、血液样本提取容器应使用不含有醇类消毒剂、具有
唯一识别编码且在有效期内加抗凝剂的具塞干试管。至少提取同一人员二份血
液样本,每份血液样本不少于五毫升。4、成交人负有提示教育医务人员,按
照要求规范提取血液样本的职责,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及昆明市公安局交
通警察支队的相关标准的要求
2 标段 服务类
名称: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2 标段
服务范围: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2 标段
服务要求:1、成交人须 365 天+24 小时服务,提取血液样本的区域应当设有固
定的录音录像设备,并保持正常使用。提取血液样本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
录音录像数据信息保存期限为 30 天,并提供下载功能。2、提取血液样本应当
由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医务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不得使用含有醇类或其他挥
发性有机物的消毒剂。3、血液样本提取容器应使用不含有醇类消毒剂、具有
唯一识别编码且在有效期内加抗凝剂的具塞干试管。至少提取同一人员二份血
液样本,每份血液样本不少于五毫升。4、成交人负有提示教育医务人员,按
照要求规范提取血液样本的职责,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及昆明市公安局交
通警察支队的相关标准的要求
3 标段 服务类
名称: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3 标段
服务范围: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三次)-3 标段
服务要求:1、成交人须 365 天+24 小时服务,提取血液样本的区域应当设有固
定的录音录像设备,并保持正常使用。提取血液样本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
录音录像数据信息保存期限为 30 天,并提供下载功能。2、提取血液样本应当
由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医务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不得使用含有醇类或其他挥
发性有机物的消毒剂。3、血液样本提取容器应使用不含有醇类消毒剂、具有
唯一识别编码且在有效期内加抗凝剂的具塞干试管。至少提取同一人员二份血
液样本,每份血液样本不少于五毫升。4、成交人负有提示教育医务人员,按
照要求规范提取血液样本的职责,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交通案件涉案当事人抽取血液用于酒精检测及昆明市公安局交
通警察支队的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余宏(组长)、梁月琴、李剑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
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收费
标准下浮 20%收取,由成交人支付,金额:2400.00 元(一标段:840.00 元;二
标段:600.00 元;三标段:96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塘双路 9 号
联系方式:0871-63056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B 座一单元 11 层
联系方式:0871-63333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莉、王丽君、李玲玲、杨若琪
电 话:0871-63333561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