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供餐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餐厅供餐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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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锦屏镇第一初级中学餐厅供餐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SZGC-2024-0919-1 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宜阳县锦屏镇第一初级中学餐厅供餐服务项目:
中标人:洛阳鑫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按照上级文件收费标准
执行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SZGC-2024-0919-1 号
2、采购项目名称:宜阳县锦屏镇第一初级中学餐厅供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 年 09 月 19 日
5、评审日期:2024 年 09 月 30 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1 宜阳县锦屏镇第一初级中学餐厅供餐服务项目 洛阳鑫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
宜阳县香鹿山镇下河头大队上杨村东一巷 3 号 按照上级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履行期限 服务标准
1 宜阳县锦屏镇第一初级中学餐厅供餐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达到《河南省
中小学校食堂等级一级食堂标准》,符合《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
通过上级监管(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3 年 详见磋商文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韩玲(组长)、郑丽霞、麦新勋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执行,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
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3000 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
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
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阳县锦屏镇第一初级中学
地址:宜阳县锦屏镇高桥村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937967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四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元国际 19 号楼 1508 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155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155522
2024 年 09 月 30 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锦屏镇第一初级中学
地 址:宜阳县锦屏镇高桥村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9379670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四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元国际 19 号楼 1508 室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379-60155522
电子邮件: szgc202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餐厅供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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