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会同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工程名称 | 宁都县公安局会同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
工程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会同乡 | |||||||||||
建筑面积 | 1886.22 ㎡ | 结构/层数 | 框架/3层 | |||||||||
招标范围 | 1、建筑工程为所有楼栋根据图纸做法新建业务用房(檐高12.55m、建筑面积1886.22m2)、食堂(檐高4.3m、建筑面积96m2)、户籍室值班室(檐高4.3m、建筑面积121.1m2)建筑及装饰;2、室外土建工程为破除现状道路、新建沥青道路、新建环保型硅PU塑胶地面、非机动车停车棚、新建园林绿化、围墙等图纸所示全部工程内容;3、室内安装设施及室外安装配套设施等图纸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招标控制价 | *******.45元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 | |||||||||
工期 | 540 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不排序) | ||||||||||||
中标候选人1单位名称 | 江西仁汇建筑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 |||||||||||
投标报价 | *******.75 元 | |||||||||||
建造师 | 姓名 | 钟永禄 | 注册编号 | 赣236*****017*****; | ||||||||
等级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土建施工员:胡宏036*****000********、土建质量员:夏翔 530*****910*******、专职安全员: 李恩姑 赣建安C3(2016)*******、材料员:萧优全036*****000******** | |||||||||||
业绩查询网址 | / | |||||||||||
中标候选人2单位名称 | ||||||||||||
企业资质 | ||||||||||||
投标报价 | 元 | |||||||||||
建造师姓名 | 注册编号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专业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
业绩查询网址 | ||||||||||||
中标候选人3单位名称 | ||||||||||||
企业资质 | ||||||||||||
投标报价 | 元 | |||||||||||
建造师姓名 | 注册编号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专业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
业绩查询网址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受理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837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837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 ||||||||||||
单位/评委 | 江西仁汇建筑有限公司 |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
评标得分 | ||||||||||||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无效投标原因 | ||||||||||||
认定依据 | ||||||||||||
公示截止期:2024年10月10日 | ||||||||||||
异议受理 | ||||||||||||
招标人名称 | 宁都县公安局 | 联系电话 | 188*****689 | |||||||||
招标人地址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31*****799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风凰路北侧、华昌路东侧正邦智谷科技园7#标准厂房10层5A标准厂房 | |||||||||||
监督机构 | ||||||||||||
名称 | 宁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97-*******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采用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时,填写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 |
标签: 业务用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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