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一期)(通风空调部分)(第二次)中标公示
重庆市巴南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一期)(通风空调部分)(第二次)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9日)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市巴南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一期)(通风空调部分)(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7611 | ||||||||||
招标人 | 重庆市巴南区精神卫生中心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润丰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固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渝州冷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润丰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345.328343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重庆市巴南区精神卫生中心 2016年9月30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16年9月30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巴南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一期)已由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南发改发[2014]7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巴南区精神卫生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巴南区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风空调部分(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重庆市巴南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一期)(通风空调部分)(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巴南区界石镇巴南区经济园区界石组团桂花大道;
2.3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2598.32平方米,总投资约7766.57万元;本次通风空调部分总投资约461万元;其中设备须为2台494kw的风冷螺杆冷暖机组、1台494kw的风冷螺杆单冷机组或者3台494kw的风冷螺杆冷暖机组,共3台。
2.4 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150日历天供货及完成安装工作;
2.5 招标范围:全部空调系统(设备、空调管道、风口、阀门及空调水、电、风系统等安装,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涉及空调智能控制的管线安装(未提供图纸按委托方要求予以适量考虑),涉及空调电气末端配电箱至空调设备的管线、开关及桥架的安装(不含配电箱)。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运输(含包装,机组运至项目现场指定位置,含设备下车费用,含二次转运和机房就位安装),保险、检验、试验、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验收、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性能验收合格和售后服务等。质量保证期为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次日起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应具备以下资格: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工商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范围需同时包含所投设备风冷螺杆冷热水主机及螺杆式压缩机的生产许可。
3.1.2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具备以下资格:
(1)代理商须取得空调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其制造商必须具备上述3.1.1条要求。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执行。《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原《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有效期已满或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办理入渝信息报送,并在开标现场查询信息报送情况,查询结果报评标委员会评审。不能提供有效的《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且开标现场查询其未办理入渝信息报送的则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有单个合同金额在400万以上的1个公共建筑工程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业绩项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前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日起登录“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bnzw.gov.cn)”查看公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bnzw.gov.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6年9月6日12:00前登陆“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bnzw.gov.cn)”后,进入“项目质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6年9月22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9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00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和“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巴南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巴南区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海棠路22号
联系人:黄珊
电话:138*****264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路5号加州1号29-16
联系人:曾霜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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