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
二、项目名称:辽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阳市万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文圣区辽宁省 辽阳市 文圣区 辽阳市文圣区裕民委*****号
中标(成交)金额:473,324.52(元)
评审总得分:86.7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
名称:辽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C********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辽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高度(办公楼)负1层及地上1~12层,后院办公楼(检验室)1~2层。室内面积约2800平方米,其中楼内公共区域面积约2000平方米(包括1-12层走廊、一楼大厅170平方米、后院办公楼除食堂外公共区域、卫生间等),会务面积约800平方米(包括特检所、计量所、质检所3个会议室、9楼、11楼、12楼会议室),有变电所两处、安防监控3处、消防监控1处、垃圾清运1处。
服务要求:1.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和执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内容,及时为采购单位安排各岗位服务人员。 2.中标单位应完全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相关物业服务方案,并负责管理物业服务人员的业务和服务工作,监督其工作质量并实施工作考核。 3.按照国家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中标单位合同履约期间,及时为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或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参保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 4.中标单位应建立培训制度,有义务教育物业服务人员认真执行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忠于职守,服从采购单位的工作调配。物业服务人员若有违反采购单位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及劳动纪律的,采购单位有权依据合同约定相关条款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5.中标单位需具备良好的企业信用和资信信用,因中标单位管理过错、提供的物业服务人员工作失误或违章操作、提供的物业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便利构成犯罪等给采购单位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并由中标单位对采购单位或第三方进行损失赔偿。 6.中标单位应采取措施保持物业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中标单位不得调换或增减物业服务人员。 7.物业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出现因工伤亡或患职业病的有关待遇和费用,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善后事务处理事宜由中标单位负责。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伤事故申报、社会保险机构赔付不足的部分均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8.采购单位违反合同约定,使中标单位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采购单位承担。 9.中标单位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单位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应给予采购单位经济赔偿。 10.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剩余月度服务款三倍金额的违约金。
服务时间: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满足履约要求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一)中标单位需提供本项目切实可行的物业服务总体实施方案。 (二)中标单位应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各项完善的方案,主要包括: 1.公共区域及重点办公区域保洁服务方案; 2.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与监控保安服务方案; 3.电力系统、空调系统维护监控服务方案; 4.消防系统监控与维护服务方案; 5.供暖系统及给排水系统维修维护服务方案; 6.垃圾处理服务方案; 7.安全生产制度及培训方案; 8.内部质量监管方案; 9.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帮举、姜聪、杨放、徐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辽阳市文圣区北翰林路38号
联系方式: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
联系方式:041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唐晓光
电 话:0419-*******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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