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共享辅具空间维保服务成交公告
如皋市共享辅具空间维保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4-09-0124
二、项目名称:
如皋市共享辅具空间维保服务
供应商名称:
南通察控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如皋市海阳南路6号莱鼎1号楼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
******.00元
服务类: | |
---|---|
名称: | 如皋市共享辅具空间维保服务 |
服务范围: | 辅助器具共享空间服务平台系统维护、辅助器具共享空间现场维护等,具体见采购文件。 |
服务要求: | (一)确保共享辅具空间系统功能正常、租借过程流畅、设备卫生整洁、安全无损坏、能够正常使用; (二)成交供应商每月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数据; (三)每年根据采购人需要至少两次提供培训,含后台的运行使用。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服务标准: | (一)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采购文件提供的需求,必须按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中的技术的,中标后成交供应商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成交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项目实施中的安全,并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风险。 (四)所有成交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五)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新民、朱久明、刘小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名称:如皋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如皋市秀水路126号
联系方式:138*****442
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幢(兴业银行)五层
联系方式:0513-********、181*****881
项目联系人:蒋琴
电 话:138*****442
标签: 共享辅具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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