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庄村三组63.16亩土地续包

长庄村三组63.16亩土地续包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吴桥镇 村(社区) 长庄村
组别三组登记日期2024-09-13
是否续租
交易面积63.16亩
质量等级--
利用现状--
项目描述一、名称:长庄村三组63.16亩土地续包 二、地点:长庄村三组三、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因原合同到期,现重新续包。承包项目为长庄村三组庄后29.89亩土地,东至:江胜路,南至:庄后路,西至:排水沟,北至:嗮场河,长庄村三组斜路33.27亩土地,东至:排水沟,南至:渠道,西至:生产路,北至:嘉盛河,用途:农作物种植。原合同63.16亩土地,续包方:姚小三。 四、承包要求及标准:承包期内,承包人享有该地块的种植经营权,不得改变种植结构,不得在该地块上进行取土及其他破坏土地和设施的行为(包括:不得擅自改变现有土地现状及用途),不允许乱搭乱建,必须依法经营,自负盈亏。国家政策性地力补贴资金归农户享有,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由承包方承担,如遇国家、集体建设等因素需要该土地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放弃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计价方式:采用实物计价法折算承包金额,29.89亩土地,承包金标准:500元/亩/年;33.27亩土地,承包金标准:750元/亩/年,管理服务费:30元/亩/年,续包土地押金:6000元(原账面押金延续)。五、承包期限:4年,自2024年11月29日起至2028年09月30日止。 六、支付方式:采用先缴纳承包金后种植的原则,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必须缴清第一年度承包金,以此类推,按时缴清当年度承包金,不得拖欠,如逾期未缴纳承包金,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一切责任和损失皆由承包方承担。
项目位置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长庄村
项目四至长庄村三组庄后29.89亩土地,东至:江胜路,南至:庄后路,西至:排水沟,北至:嗮场河;长庄村三组斜路33.27亩土地,东至:排水沟,南至:渠道,西至:生产路,北至:嘉盛河
坐标拐点--
流转用途粮食生产
种养品种--
补充说明--
项目审查表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长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经营权人--
权属类型个人
权证编号--
权证年限--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交易时间--
交易地点--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4年0月
标段描述一、名称:长庄村三组63.16亩土地续包 二、地点:长庄村三组三、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因原合同到期,现重新续包。承包项目为长庄村三组庄后29.89亩土地,东至:江胜路,南至:庄后路,西至:排水沟,北至:嗮场河,长庄村三组斜路33.27亩土地,东至:排水沟,南至:渠道,西至:生产路,北至:嘉盛河,用途:农作物种植。原合同63.16亩土地,续包方:姚小三。 四、承包要求及标准:承包期内,承包人享有该地块的种植经营权,不得改变种植结构,不得在该地块上进行取土及其他破坏土地和设施的行为(包括:不得擅自改变现有土地现状及用途),不允许乱搭乱建,必须依法经营,自负盈亏。国家政策性地力补贴资金归农户享有,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由承包方承担,如遇国家、集体建设等因素需要该土地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放弃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计价方式:采用实物计价法折算承包金额,29.89亩土地,承包金标准:500元/亩/年;33.27亩土地,承包金标准:750元/亩/年,管理服务费:30元/亩/年,续包土地押金:,6000元(原账面押金延续)。五、承包期限:4年,自2024年11月29日起至2028年09月30日止。 六、支付方式:采用先缴纳承包金后种植的原则,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必须缴清第一年度承包金,以此类推,按时缴清当年度承包金,不得拖欠,如逾期未缴纳承包金,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一切责任和损失皆由承包方承担。
交易面积29.8900亩
服务费(材料费)0.00
保证金0.00
交易底价500.00元/年/亩
成交缴款方式转账汇款
交易方式协商
成交人姚小三
成交日期2024-10-08
成交总金额*****.00元
补充说明 --
标段编号:2
流转期限4年0月
标段描述一、名称:长庄村三组63.16亩土地续包 二、地点:长庄村三组三、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因原合同到期,现重新续包。承包项目为长庄村三组庄后29.89亩土地,东至:江胜路,南至:庄后路,西至:排水沟,北至:嗮场河,长庄村三组斜路33.27亩土地,东至:排水沟,南至:渠道,西至:生产路,北至:嘉盛河,用途:农作物种植。原合同63.16亩土地,续包方:姚小三。 四、承包要求及标准:承包期内,承包人享有该地块的种植经营权,不得改变种植结构,不得在该地块上进行取土及其他破坏土地和设施的行为(包括:不得擅自改变现有土地现状及用途),不允许乱搭乱建,必须依法经营,自负盈亏。国家政策性地力补贴资金归农户享有,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由承包方承担,如遇国家、集体建设等因素需要该土地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放弃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计价方式:采用实物计价法折算承包金额,29.89亩土地,承包金标准:500元/亩/年;33.27亩土地,承包金标准:750元/亩/年,管理服务费:30元/亩/年,续包土地押金:,6000元(原账面押金延续)。五、承包期限:4年,自2024年11月29日起至2028年09月30日止。 六、支付方式:采用先缴纳承包金后种植的原则,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必须缴清第一年度承包金,以此类推,按时缴清当年度承包金,不得拖欠,如逾期未缴纳承包金,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一切责任和损失皆由承包方承担。
交易面积33.2700亩
服务费(材料费)0.00
保证金0.00
交易底价750.00元/年/亩
成交缴款方式转账汇款
交易方式协商
成交人姚小三
成交日期2024-10-08
成交总金额*****.00元
补充说明 --
流出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长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韩明联系电话159*****088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联系电话--
废标单位信息
序号 投标单位 废标理由
暂无数据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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