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庄村三组63.16亩土地续包
长庄村三组63.16亩土地续包
乡镇(街道) | 吴桥镇 | 村(社区) | 长庄村 |
组别 | 三组 | 登记日期 | 2024-09-13 |
是否续租 | 是 | ||
交易面积 | 63.16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一、名称:长庄村三组63.16亩土地续包 二、地点:长庄村三组三、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因原合同到期,现重新续包。承包项目为长庄村三组庄后29.89亩土地,东至:江胜路,南至:庄后路,西至:排水沟,北至:嗮场河,长庄村三组斜路33.27亩土地,东至:排水沟,南至:渠道,西至:生产路,北至:嘉盛河,用途:农作物种植。原合同63.16亩土地,续包方:姚小三。 四、承包要求及标准:承包期内,承包人享有该地块的种植经营权,不得改变种植结构,不得在该地块上进行取土及其他破坏土地和设施的行为(包括:不得擅自改变现有土地现状及用途),不允许乱搭乱建,必须依法经营,自负盈亏。国家政策性地力补贴资金归农户享有,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由承包方承担,如遇国家、集体建设等因素需要该土地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放弃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计价方式:采用实物计价法折算承包金额,29.89亩土地,承包金标准:500元/亩/年;33.27亩土地,承包金标准:750元/亩/年,管理服务费:30元/亩/年,续包土地押金:6000元(原账面押金延续)。五、承包期限:4年,自2024年11月29日起至2028年09月30日止。 六、支付方式:采用先缴纳承包金后种植的原则,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必须缴清第一年度承包金,以此类推,按时缴清当年度承包金,不得拖欠,如逾期未缴纳承包金,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一切责任和损失皆由承包方承担。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长庄村 | ||
项目四至 | 长庄村三组庄后29.89亩土地,东至:江胜路,南至:庄后路,西至:排水沟,北至:嗮场河;长庄村三组斜路33.27亩土地,东至:排水沟,南至:渠道,西至:生产路,北至:嘉盛河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所有权人 | 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长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个人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报名时间 | -- | ||
报名地点 |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 ||
交易时间 | -- | ||
交易地点 | -- |
流转期限 | 4年0月 | ||
标段描述 | 一、名称:长庄村三组63.16亩土地续包 二、地点:长庄村三组三、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因原合同到期,现重新续包。承包项目为长庄村三组庄后29.89亩土地,东至:江胜路,南至:庄后路,西至:排水沟,北至:嗮场河,长庄村三组斜路33.27亩土地,东至:排水沟,南至:渠道,西至:生产路,北至:嘉盛河,用途:农作物种植。原合同63.16亩土地,续包方:姚小三。 四、承包要求及标准:承包期内,承包人享有该地块的种植经营权,不得改变种植结构,不得在该地块上进行取土及其他破坏土地和设施的行为(包括:不得擅自改变现有土地现状及用途),不允许乱搭乱建,必须依法经营,自负盈亏。国家政策性地力补贴资金归农户享有,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由承包方承担,如遇国家、集体建设等因素需要该土地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放弃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计价方式:采用实物计价法折算承包金额,29.89亩土地,承包金标准:500元/亩/年;33.27亩土地,承包金标准:750元/亩/年,管理服务费:30元/亩/年,续包土地押金:,6000元(原账面押金延续)。五、承包期限:4年,自2024年11月29日起至2028年09月30日止。 六、支付方式:采用先缴纳承包金后种植的原则,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必须缴清第一年度承包金,以此类推,按时缴清当年度承包金,不得拖欠,如逾期未缴纳承包金,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一切责任和损失皆由承包方承担。 | ||
交易面积 | 29.89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交易底价 | 50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成交人 | 姚小三 | ||
成交日期 | 2024-10-08 | ||
成交总金额 | *****.00元 | ||
补充说明 | -- |
流转期限 | 4年0月 | ||
标段描述 | 一、名称:长庄村三组63.16亩土地续包 二、地点:长庄村三组三、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因原合同到期,现重新续包。承包项目为长庄村三组庄后29.89亩土地,东至:江胜路,南至:庄后路,西至:排水沟,北至:嗮场河,长庄村三组斜路33.27亩土地,东至:排水沟,南至:渠道,西至:生产路,北至:嘉盛河,用途:农作物种植。原合同63.16亩土地,续包方:姚小三。 四、承包要求及标准:承包期内,承包人享有该地块的种植经营权,不得改变种植结构,不得在该地块上进行取土及其他破坏土地和设施的行为(包括:不得擅自改变现有土地现状及用途),不允许乱搭乱建,必须依法经营,自负盈亏。国家政策性地力补贴资金归农户享有,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由承包方承担,如遇国家、集体建设等因素需要该土地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放弃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计价方式:采用实物计价法折算承包金额,29.89亩土地,承包金标准:500元/亩/年;33.27亩土地,承包金标准:750元/亩/年,管理服务费:30元/亩/年,续包土地押金:,6000元(原账面押金延续)。五、承包期限:4年,自2024年11月29日起至2028年09月30日止。 六、支付方式:采用先缴纳承包金后种植的原则,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必须缴清第一年度承包金,以此类推,按时缴清当年度承包金,不得拖欠,如逾期未缴纳承包金,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一切责任和损失皆由承包方承担。 | ||
交易面积 | 33.27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交易底价 | 75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成交人 | 姚小三 | ||
成交日期 | 2024-10-08 | ||
成交总金额 | *****.00元 | ||
补充说明 | -- |
单位名称/姓名 | 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长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韩明 | 联系电话 | 159*****088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交易公告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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