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心斋香山传统文化传播基地建设合同变更公告

见心斋香山传统文化传播基地建设合同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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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见心斋香山传统文化传播基地建设合同

合同编号:110*****210*********-XM001-001

采购人(甲方):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

供应商(乙方):北京方略博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中12.4.1付款周期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1.减少项目由于部分设备需甲方单独采购原因,项目发生减项,现乙方的减项部分为空调、触摸屏、床、办公桌、办公椅和演讲台(详见附件报价单。)2.减项后调整原合同价款甲、乙双方经协商,约定减项部分价款为¥*****.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玖仟叁佰叁拾元整)。原合同总价(价税合计)为¥*******.13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贰仟零捌拾柒元壹角叁分),因此扣除减项后,本合同总价(价税合计)为¥ *******.13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万零贰仟柒佰伍拾柒元壹角叁分)。3.减项后调整付款安排本合同总价已支付¥******.7元(大写:人民币柒拾贰万肆仟伍佰捌拾肆元柒角),扣除减项后,本合同总价剩余¥******.43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捌仟壹佰柒拾贰元肆角叁分)未支付,剩余款项按如下安排支付:在完成本合同约定工程进度80%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45元(大写:人民币 肆拾万零陆仟伍佰零壹元肆角伍分);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审计审核意见支付剩余工程款,即结清本项目下甲方应付乙方的费用。”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4-10-08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4-10-08

见心斋香山传统文化传播基地建设补充协议.pdf

见心斋香山传统文化传播基地建设合同.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地建设 文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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