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及其他辅助业务外包合作单位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生产及其他辅助业务外包合作单位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滁州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及其他辅助业务外包合作单位项目(项目编号:24AT187*****5836)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4年9月30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标包一:生产辅助业务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华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合计 (含税):10.6 万元/月;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投标报价合计 (不含税):10 万元/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滁州市中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合计 (含税):10.8 万元/月;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投标报价合计 (不含税):10.19万元/月;

标包二:保洁、废品清运等服务业务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华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合计 (含税):3.34万元/月;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投标报价合计 (不含税):3.15万元/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纳志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合计 (含税):3.42 万元/月;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投标报价合计 (不含税):3.23 万元/月;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1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182*****0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外包 辅助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