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沽湖景区环湖公路沿线照明路灯灯杆广告牌制作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云平办-ZBDL 2024-006)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泸沽湖景区环湖公路沿线照明路灯灯杆广告牌制作安装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1 名:云南颖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9.5720 万元,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云南颖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黄月/;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云南颖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云南颖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表;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评标结果予
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如有异议,请
于公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丽江泸沽湖女儿国旅游营销有限公司提出质
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其他
沽湖景区环湖公路沿线照明路灯灯杆广告牌制作安装项目(项目编号:云平办-ZBDL
2024-006)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评审
结果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云南颖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595720.00(大写:伍拾玖万伍仟柒佰贰拾元整)
得分:89.55 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90 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制作及安装工作
项目负责人:黄月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质量标准,一次性
验收合格
技术要求:(一)制作安装要求
1)以灯杆双面广告位招牌的制作形式,制作内容思路清晰,围绕公益宣传、旅游推广及招
商经营等内容进行宣传,促进景区经营权的活化,实现景区资源的经济价值,进而提升公司
的经营收益。
2)灯杆广告牌主要制作安装在泸沽湖景区沿湖主干道路灯灯杆上,广告牌双面制作,要求
样式设计新颖,具有较高的观赏性,符合泸沽湖景区标识标牌的相关规定,符合泸沽湖景区
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创建要求。
3)在施工过程中尽可能避免对灯杆漆面和绿化带的毁坏,所有施工要符合泸沽湖景区自然
保护区相关规定要求,对毁坏的绿化带和相关设施要按照泸沽湖管理局、泸沽湖自然保护局、
宁蒗县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修复处理。
(二)服务质量要求
1.设计出的灯杆广告牌样式及内容需经甲方审定同意后方可进行制作安装,制作规程、工艺、
材质、规格等按照技术标准执行;
2.灯杆广告牌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内如出现破损、坠落等情形,需在接到甲方电话之时起 4
小时内了解原因,在接到甲方电话之时起 8 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中标后,乙方主要设计人员要及时与丽江泸沽湖女儿国旅游营销有限公司对接,尽快设计
样稿,对接相关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设计稿设计完成,并完成各项施工
任务,同时在甲方指导下完成对该项目的设计修改,直至项目制作施工完成。
第二成交候选人:云南天问空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496000.00(大写:肆拾玖万陆仟元整)
得分:70.98 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90 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制作及安装工作
项目负责人:饶兴斌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质量标准,一次性
验收合格
技术要求:(一)制作安装要求
1)以灯杆双面广告位招牌的制作形式,制作内容思路清晰,围绕公益宣传、旅游推广及招
商经营等内容进行宣传,促进景区经营权的活化,实现景区资源的经济价值,进而提升公司
的经营收益。
2)灯杆广告牌主要制作安装在泸沽湖景区沿湖主干道路灯灯杆上,广告牌双面制作,要求
样式设计新颖,具有较高的观赏性,符合泸沽湖景区标识标牌的相关规定,符合泸沽湖景区
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创建要求。
3)在施工过程中尽可能避免对灯杆漆面和绿化带的毁坏,所有施工要符合泸沽湖景区自然
保护区相关规定要求,对毁坏的绿化带和相关设施要按照泸沽湖管理局、泸沽湖自然保护局、
宁蒗县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修复处理。
(二)服务质量要求
1.设计出的灯杆广告牌样式及内容需经甲方审定同意后方可进行制作安装,制作规程、工艺、
材质、规格等按照技术标准执行;
2.灯杆广告牌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内如出现破损、坠落等情形,需在接到甲方电话之时起
24 小时内了解原因,在接到甲方电话之时起 48 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中标后,乙方主要设计人员要及时与丽江泸沽湖女儿国旅游营销有限公司对接,尽快设计
样稿,对接相关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设计稿设计完成,并完成各项施工
任务,同时在甲方指导下完成对该项目的设计修改,直至项目制作施工完成。
第三成交候选人:云南杰众广告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643600.00(大写;人民币陆拾肆万叁仟陆佰元整)
得分:69.78 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90 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制作及安装工作
项目负责人:王福均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质量标准,一次性
验收合格
技术要求:(一)制作安装要求
1)以灯杆双面广告位招牌的制作形式,制作内容思路清晰,围绕公益宣传、旅游推广及招
商经营等内容进行宣传,促进景区经营权的活化,实现景区资源的经济价值,进而提升公司
的经营收益。
2)灯杆广告牌主要制作安装在泸沽湖景区沿湖主干道路灯灯杆上,广告牌双面制作,要求
样式设计新颖,具有较高的观赏性,符合泸沽湖景区标识标牌的相关规定,符合泸沽湖景区
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创建要求。
3)在施工过程中尽可能避免对灯杆漆面和绿化带的毁坏,所有施工要符合泸沽湖景区自然
保护区相关规定要求,对毁坏的绿化带和相关设施要按照泸沽湖管理局、泸沽湖自然保护局、
宁蒗县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修复处理。
(二)服务质量要求
1.设计出的灯杆广告牌样式及内容需经甲方审定同意后方可进行制作安装,制作规程、工艺、
材质、规格等按照技术标准执行;
2.灯杆广告牌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内如出现破损、坠落等情形,需在接到甲方电话之时起
24 小时内了解原因,在接到甲方电话之时起 48 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中标后,乙方主要设计人员要及时与丽江泸沽湖女儿国旅游营销有限公司对接,尽快设计
样稿,对接相关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设计稿设计完成,并完成各项施工
任务,同时在甲方指导下完成对该项目的设计修改,直至项目制作施工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评标结果予以公
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如有异议,请于公
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丽江泸沽湖女儿国旅游营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人:丽江泸沽湖女儿国旅游营销有限公司
地 址:玉龙县黄山镇青龙南路景誉家园
联系人:曹雅丽
电 话:1368879043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平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埂路 219 号六楼
联系人:郑奇仙
电 话:18288873868
2024 年 10 月 8 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江泸沽湖女儿国旅游营销有限公司
地 址:玉龙县黄山镇青龙南路景誉家园
联 系 人:曹雅丽
电 话:136887904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平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埂路 219 号六楼
联 系 人: 郑奇仙
电 话: 1828887386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