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食堂外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年食堂外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供应商名称:安徽皖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大唐198中心13栋2502室
成交费率:佰分之捌拾(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霍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2026年食堂外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为霍邱县消防救援大队每日提供粮油类、肉蛋类、蔬菜类、调味料、水果、奶制品等食堂所需物资,配送至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根据季节供应时令蔬菜类、豆制品类、肉类、水产类、禽类、大米、面粉、食用油、干货调料。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订单,安排专车负责送货及安排专职送货员,于次日业主规定的时间将采购清单上的所有货物保质保量送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并协助进行物资验收。若采购清单上有部分货物因为季节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经使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换其他品种。结算也以实际供货验收单为准。 服务时间:本项目为一招三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 服务标准: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所提供的货物为业主要求之品牌规格的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犯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货物;提供的单位货物应当符合标签标明的数量或体积,不存在少斤短两的情形;对每批到货的食材进行安全检验,并有食品安全检验人员签字确认,如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汇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大别山路安丰大厦五楼,联系电话: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蓼城路
联系方式:韦科长、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汇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大别山路安丰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4年10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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