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省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聚仙假日供暖改造工程一期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省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聚仙假日供暖改造工程一期2包-交易结果公示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省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聚仙假日供暖改造工程一期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省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聚仙假日供暖改造工程一期2包-交易结果公示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省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聚仙假日供暖改造工程一期)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省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聚仙假日供暖改造工程一期)2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省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聚仙假日供暖改造工程一期) 项目编号: E370*****180*****
工程地址: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
建设规模: 聚仙假日新兴小区、泰和水岸、步行街、荻沟、城东区老旧供暖管网改造及零星管网改造及部分住宅楼锁闭阀更换及配套材料采购;具体招标范围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为准。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于建军 联系电话: 0535-*******
招标单位: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于建军 联系电话: 0535-*******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铭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艺瑾 联系电话: 0535-*******
开标时间: 2024/9/30 9:0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定标时间: 2024/10/8 14:00:00
定标方式: 集体议事法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总得分
烟台国忠商贸有限公司 47.1000 46.4000 46.5000 47.1000 47.1000 46.8400 39.9700 11.4600 98.2700
烟台凯通水暖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45.3000 45.4000 45.4000 46.7500 45.1000 45.5900 38.8900 10.0000 94.4800
烟台市鲲鹏防腐保温有限公司 43.9000 44.7000 44.4000 44.4000 44.0000 44.2800 39.8000 4.8000 88.8800
烟台远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3.6000 44.7000 44.1000 44.2500 43.8000 44.0900 39.1100 3.8000 87.0000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票决得分 定标推荐理由
1 烟台国忠商贸有限公司 *******(元) 按照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及地方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及行业的现行标准、合同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7 3 排名第一
2 烟台凯通水暖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元) 按照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及地方城市建设部门的 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7 2 排名第二
3 烟台市鲲鹏防腐保温有限公司 *******(元)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0 排名第三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

烟台国忠商贸有限公司

1 供货合同
2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供暖改造项目-预制保温管、阀门配件采购及管网安装施工
3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供暖改造项目预制保温管、阀门配件采购及管网安装施工

烟台凯通水暖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 供暖小区管网安装改造用阀门配件采购
2 供暖小区管网安装改造用阀门配件及备品备件采购

烟台市鲲鹏防腐保温有限公司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烟台国忠商贸有限公司

烟台凯通水暖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烟台市鲲鹏防腐保温有限公司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烟台国忠商贸有限公司

烟台凯通水暖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烟台市鲲鹏防腐保温有限公司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烟台远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于志海 *******(元) 39.11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08日17时34分 - 2024年10月11日18时00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提出投诉链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改造工程 综合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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