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泾县国有建设用地、23、24、25号地块使用权公开出让结果公示泾土出让结果第10号
安徽省泾县国有建设用地、23、24、25号地块使用权公开出让结果公示泾土出让结果第10号
2024年10月9日,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成交价 (万元) | 成交 时间 | 竞得人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建筑 高度 | |||||||||
2024-16 | 泾县桃花潭镇桃花潭路东侧地块一 | 2488 | 旅馆 用地 | ≤1.2 | ≤40% | ≥10% | 檐口:≤9.5米 屋脊:≤12米 | 40 | 155 | 155.8 | 2024.10.9 | 安徽海德恒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024-23 | 泾县经济开发区琴溪路南侧地块一 | 商务金融用地 | ≤2.0 | ≤55% | ≥5% | ≤40米 | 40 | 2546 | 2549 | 2024.10.9 | 泾县工业投资 有限公司 | |
2024-24 | 泾县经济开发区创业路西侧地块一 | 商务金融用地 | ≤2.0 | ≤55% | ≥10% | ≤48米 | 40 | 1449 | 1452 | 2024.10.9 | 安徽省沪泾协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
2024-25 | 泾县经济开发区创业路西侧地块二 | 2416 | 商务金融用地 | ≤2.0 | ≤55% | ≥10% | ≤27米 | 40 | 311 | 314 | 2024.10.9 | 泾县经济开发区开城实业有限公司 |
二、公示期: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6日。
三、成交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泾县稼祥南路170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63-*******
联系人:马女士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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