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5昌九大道南湖特大桥至青年大道段公路改建工程监理项目内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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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15昌九大道南湖特大桥至青年大道段公路改建工程
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15昌九大道南湖特大桥至青年大道段公路改建工程监理项目已由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九发改交通字〔2024〕1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 己由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九发改设审字〔2024〕349号)批准,工程业主为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共青城市政府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防护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桥涵工程、 绿化工程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新建一级公路3.1公里。沿 线桥梁4座,其中大中桥4座,共有立交1处,平交3处。
2.2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24个月 其中:施工期:24个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范围包括:在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为本项目工程(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防护排水、交通安全设施、平面交叉等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在质量、安全、费用、进度、环保、合同、信息、施工协调等事项的监督和管理提供服务。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工程总投资为*****.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万元,本项目监理费招标控制价1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等要求见附表1至附表5。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jxsggzy.cn/web/)中开设账户。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不具备投标资格;当年未进行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0 日至2024年10月31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iangxi.gov.cn/)交通工程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中的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模块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报名(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进行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企业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ztb.jxfz.gov.cn/ggfw/******/moreinfo2.html)。
5.5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直接与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998-000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xi.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网站公开。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燕忠勇
电话: 151*****32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思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志琴
联系电话:157*****203
电子函件:**********@qq.com
招标监督单位:九江市交通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92—*******
受理投诉单位:九江市交通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举报电话:0792—*******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企业近5年(自2019年09月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单项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项目建安费金额不少于1.2亿元公路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和在交通运输《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当年未进入该信用评价结果名单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4)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或者未存在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等任何可能影响投标人使其丧失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09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未在工程监理中存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内(指2021年09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无行贿犯罪行为。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
无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①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技术标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提交,银行电子保函的格式、开具电子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电子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电子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电子签名 。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 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①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 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① 技术建议书: 35 分 主要人员:25 分 企业业绩:15分 企业资质:5分 履约信誉:1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招标控制价:100万元。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价B=投标报价函文字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去掉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取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①当N≤5时,n取0; ②当5<N≤10 时,n取1; ③当10<N≤15 时,n取2,以此类推。 N为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现场开标有效且不存在投标人不符合法律法规情形的投标人数量。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根据上述规则去除n个最高值和n个最低值后,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 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 分 | 监理大纲 (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0分 | 根据投标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方案和措施、对现场监理机构和保证措施等方面予以评分。方案和措施合理的得9-10分;较合理的得8-9分;一般的得7-8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编制的建议书。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5 分 | 重点把握、难点分析合理的得13-15分;较合理的得11-13分;一般的得9-11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编制的建议书。 | |||
对本工程的 建议 | 10分 | 投投标人对本工程监理工作关于克服工程施工难点和降低工程造价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建议合理的得9-10分;较合理的得8-9分;一般的得7-8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编制的建议书。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 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9分 | 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得9分。 评审依据:相应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
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 16分 | 1、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证书得3分,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相应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证书得3分,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相应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得3分,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相应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证书得3分,具有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 评审依据:相应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备注:上述所有人员不能重复且在本项目不能充当多个角色。) |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十(投标人投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3)其中:F=10,E1=1,E2=0.5,投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值四舍五入。 | ||
2.2.4(4) | 企业 业绩 | 15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 (2)每增加1项近5年(自2019年09月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单项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项目建安费金额不少于1.2亿元公路监理业绩加3分,满分6分。 评审依据: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和在交通运输《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注:①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②提供业绩在上述系统查询均无结果,则视为无效业绩。 | ||
企业资质 | 5分 | 投标人在满足资格项资质的要求上得3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得5分。 评审依据: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履约信誉 | 10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基本分7分 2、开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最新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1年-2023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评价中,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及以上得3分、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得2分、一年被评为A级得1分。 评审依据:信用评价提供查询网址,以相关网站截图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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