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林谷”特色文旅开发建设工程设计中标结果
“峰林谷”特色文旅开发建设工程设计中标结果
采购项目编码 | 441*****727459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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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连平县陂头镇“峰林谷”特色文旅开发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 ||
项目业主名称 | 陂头镇人民政府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服务金额 | ¥122,042元 | ||
金额说明 | 按照《连平县项目相关费用标准》,建筑工程且为通用建筑:①≤2000万元内,设计费按工程建安费的2.0 %计取,暂时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程建安费610.21万元计算,服务金额为610.21*2.0%=12.2042万元,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费用为准。 | ||
选取中介机构方式 | 直接选取 | ||
业务单位咨询电话 | 0762-*******/******* | ||
监督举报 |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中介机构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之三4909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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