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巡库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无人巡库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无人巡库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4-JLDJAC-W1010)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1日

一、评标情况

001无人巡库系统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武汉军安信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 元,质量:合格,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中标候选人第2名:四川特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元,质量:合格,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中标候选人第3名:天津天成华海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元,质量:合格,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武汉军安信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四川特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天津天成华海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武汉军安信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四川特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天津天成华海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公示期: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1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单位。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193*****535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益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经济开发区广奇财富中心 A 座16层

联 系 人:高俊青

电 话:152*****171

电子邮件:sxys11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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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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