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潮田乡城镇污水处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灵川县潮田乡城镇污水处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灵川县潮田乡城镇污水处理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450*****260********

招标人

灵川县潮田乡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灵川县潮田乡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潮田乡社区、大山口村,包含污水主管、入户支管、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机房建筑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管理用房建筑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等。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开标地点

7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9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预中标人

广西大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大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2700元

工期

70日历天

质量等级

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等级

项目经理

林芳,注册编号:桂245*****6300;桂建安B(2014)*******,身份证号:**************032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汪彬,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4)*******(身份证号:**************1837)【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2021年第六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一 排水及通信管线项目工程总承包。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企业信誉实力得分”评标时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3900元

工期

70日历天

质量等级

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等级

项目经理

何海平,注册编号:桂245*****1313;桂建安B(2011)*******,身份证号:**************121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蒋成龙,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身份证号:**************2219)【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西环路海螺路片区标段6;

2、兴安县华江瑶族乡桐子坪瑶寨改造一期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企业信誉实力得分”评标时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9200元

工期

70日历天

质量等级

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等级

项目经理

梁闽生,注册编号:桂245*****3740;桂建安B(2018)*******,身份证号:*************415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罗力文,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4)*******(身份证号:**************1336)【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田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田林县绕城路提升改造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企业信誉实力得分”评标时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取。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镇污水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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