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灌区计量设施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新化县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灌区计量设施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新化县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灌区计量设施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9日
新化县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灌区计量设施建设项目
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新化财采计[2024]0086
采购人(全称):新化县水利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市盛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化县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灌区计量设施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新化财采计[2024]0086
3、项目内容: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7个灌区计量设施建设。17个灌区计量设施在龙溪灌区、太平灌区、枧冲灌区、江家凼灌区、南源灌区、梅花洞灌区、维山灌区、洞里灌区、茅岭灌区、友谊灌区、新塘灌区、新田灌区、南家冲灌区、半山灌区、炉观坝灌区、栗山灌区、车田江灌区新建量测水站、小型、大中型灌区简易水尺站并进行设备安装(设备包含:雷达水位计、枪机摄像头、遥测终端(RTU)、4G 通信模块、太阳能光板 1 0 0w (含支架)、流量率定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谭鹏辉
6、联系电话:187*****926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壹佰肆拾伍万贰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R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R 预付款:本工程单价承包,按工程进度付款,甲方根据经监理和发包人审核认可的工程月进度价款的80%向乙方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0%),完成工程验收和审计后支付至审计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后 1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无息)。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0月4日,完成日期:2024年12月4日
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
3、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约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新化县水利局
验收方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10月4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 份,发包人执 3 份,承包人执3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月4日
合同订立地点:新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新化县水利局 乙方:(公章)长沙市盛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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