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积金“四电”应用及业务电子档案标准化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采购公积金“四电”应用及业务电子档案标准化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鹿财竞磋-2024-17
2、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公积金“四电”应用及业务电子档案标准化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0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鹿财竞磋-2024-17-1-1 河南省金软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2号楼21层2109号 896,3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鹿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公积金“四电”应用及业务电子档案标准化建设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季、白玉青(副场:巩义市)、李振华(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15,237.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4-*******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鹿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A座7楼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52*****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晟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市文昌大道与恒山路交叉口东南侧佳丽财富中心3号楼9层
联系人:侯李平
联系方式:159*****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李平
联系方式:159*****75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住房公积金 电子档案 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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