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岗乡顺河村养羊产业基地配套项目
狮子岗乡顺河村养羊产业基地配套项目
一、项目编号:AHHS2024-W031
二、项目名称:狮子岗乡顺河村养羊产业基地配套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周口优晟织物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北城工业区槐园路197号
成交金额:******.00元(贰拾玖万玖仟捌佰伍拾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一级粪道、二级粪道、提升机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品牌:优晟、优晟、优晟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规格型号:1.5x1.5网带聚酯、******蓝色高压带碳钢+聚酯、800型 PVC+碳钢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数量:16套、1套、1台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响应文件第一轮报价单价:******.00元/套、*****.00元/套、*****.00元/套等,具体单价以第一轮报价与最终报价同比例下浮。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静、鲍丙杰、贵丽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联系电话: 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六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人民政府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08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64-*******
六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人民政府
安徽恒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9日
标签: 养羊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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