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公安局局机关物业保洁服务项目验收公告

莘县公安局局机关物业保洁服务项目验收公告

莘县公安局本级莘县公安局局机关物业保洁服务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020**********A_001_002

二、合同名称:莘县公安局局机关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SDGP371*****020**********

四、项目名称:莘县公安局局机关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莘县公安局本级

地 址:莘县政府街27号

联系方式:138*****911

供应商(乙方):聊城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聊城莘县莘州街道办事处通运路南首路东

联系方式:188*****765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莘县公安局为确保局机关南北办公楼环境干净整洁,购买物业保洁服务。服务项目包括:对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含大、中会议室)、楼外院内场地、车棚及宣传栏清洁,负责往卫生间里面放洗手液、卫生纸,办公生活垃圾收集清理,协助做好防疫消毒,水电暖管理及日常维护,院内绿化养护。 服务要求: 1. 大厅、楼梯台阶及扶手、地面、踢脚线、天花板要保持干净、无积水、无痰迹、无垃圾、无积尘、无蜘蛛网、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窗玻璃(内立面)要保持光亮干净、无积尘、印渍。 2. 墙面、台面、宣传标示栏、附属设施要保持光亮、整洁、无积尘、无污垢、无印渍。 4. 楼梯扶手、挡板要保持无积尘、光洁明亮。 5. 垃圾筒(箱)要保持外观清洁无污渍,垃圾无满溢。 6. 走?墙面、挂物要保持无积尘。 7. 地面要保持每天全面清洁二次,每五十分钟巡保一次,保持整洁无垃圾。 8. 墙面、门窗、天花板要保持无尘土、无蛛网,保持空气流通、无严重异味。保持墙面、隔板无乱涂乱画,一旦发生要及时清理。 9. 便池要保持干净、无污垢,无严重异味。 10. 洗手台面、洗手盆要保持干净无水渍。 11. 手纸篓、垃圾筒要保持垃圾无满溢。 12 .公共门把手要求每天擦拭消毒。 13. 热水器要求每周定期除渍擦拭,保持干净明亮。 14. 门窗、地面、天花板要保持干净、整洁、明亮、无蛛网。 15. 要求院落清扫整洁无垃圾、杂草、雨雪天过后协助清除雨雪、宣传栏等设施定期擦拭除尘。 16. 员工上岗须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装,杜绝乱穿或穿着不整,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严禁无故脱、空岗。 17. 依照工作流程和专业规范操作。工作中合理、分区使用保洁设备工具,不乱丢乱放并保持其有效功能和外观整洁。 18. 制定日常和周期性计划且有效落实,做到清洁、保洁密切结合,确保服务全覆盖。 19. 以岗位为家,注意节约,随手关掉水电开关。操作中如发现漏水等影响工作的情况要立即报告。

服务要求:合格

服务期限:1年

服务地点:时间: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地点:山东省莘县公安局

七、验收日期:2024年7月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九、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标签: 机关物业保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