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1 | CY1524SH0C02-1 | 包1 | 宜昌华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 | CY1524SH0C02-2 | 包1 | 流标 |
3 | CY1524SH0C02-2 | 包2 | 流标 |
4 | CY1524SH0C02-3 | 包1 | 武汉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5 | CY1524SH0C02-3 | 包2 | 武汉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6 | CY1524SH0C02-3 | 包3 | 流标 |
7 | CY1524SH0C02-4 | 包1 | 武汉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8 | CY1524SH0C02-5 | 包1 | 流标 |
9 | CY1524SH0C02-6 | 包1 | 方圆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10 | CY1524SH0C02-7 | 包1 | 宜昌诚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11 | CY1524SH0C02-8 | 包1 | 流标 |
12 | CY1524SH0C02-9 | 包1 | 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 |
国网湖北电力宜昌供电公司2024年省管产业第二次服务授权批次竞争性谈判采
购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CY1524SH0C02)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2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国网湖北电力宜昌供电公司2024年省管产业第二次服务授权批次
竞争性谈判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宜昌华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93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宜昌华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肖森华/;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宜昌华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合格;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宜昌华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合格;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3481875309@qq.com
三、其他
国网湖北电力宜昌供电公司2024年省管产业第二次服务授权批次竞争性谈判采
购项目,已于2024年9月27日开标结束,现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
期3天。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宜昌供电公司物资管理部(物资供应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17号
联 系 人:廖主任
电 话:0717-62075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中超电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永耀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研发基地A区2楼
联 系 人: 简工
电 话: 0717-6202738
电子邮件: 348187530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国网湖北电力宜昌供电公司2024年省管产业第二次服务授权批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推荐
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项目编号:CY1524SH0C02)
各相关应答人:
国网湖北电力宜昌供电公司2024年省管产业第二次服务授权批次竞争性谈判采购
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
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
(邮箱)提出。
序号
分标编号
包号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1
2
3
4
5
6
7
8
9
CY1524SH0C02-1
包1
宜昌华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CY1524SH0C02-2
包1
CY1524SH0C02-2
包2
流标
流标
CY1524SH0C02-3
包1
武汉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CY1524SH0C02-3
包2
武汉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CY1524SH0C02-3
包3
流标
CY1524SH0C02-4
包1
武汉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CY1524SH0C02-5
包1
流标
CY1524SH0C02-6
包1
方圆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10
11
12
CY1524SH0C02-7
包1
宜昌诚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CY1524SH0C02-8
包1
流标
CY1524SH0C02-9
包1
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
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箱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
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
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
行。
联系电话:0717-6202738
联系邮箱:3481875309@qq.com
武汉中超电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