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白马至彭水枢纽航道整治工程支持保障系统浮标采购-合同签订
乌江白马至彭水枢纽航道整治工程支持保障系统浮标采购-合同签订
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乌江白马至彭水枢纽航道整治工程(支持保障系统)浮标采购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75 | ||||||||||
项目编码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技术性能指标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重庆领航船舶修造厂 | 按照内河 III 级航道标准建设乌江白马至彭水枢纽102公里航道,布设 浮标85座,备品128座,共计213座。 | 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分三期完成合同内容:第一期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合同内 容的60%,第二期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合同内容的80%(其中浮标船建造不低于170艘),第三期2025年6 月30日前完成所有合同内容。2025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交付验收。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技术实质性条款。 | 2024年9月27日 | *******.00 | 涂明伟 | 高级工程师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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