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一期宜昌市档案馆新馆10kV配电工程预中标公示
宜昌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一期宜昌市档案馆新馆10kV配电工程预中标公示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一期(宜昌市档案馆新馆)10kV配电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GCGK-CSJT-********-017)
各相关投标人: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一期(宜昌市档案馆新馆)10kV配电工程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箱)提出。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折扣率 | 排序 | 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 交货期 | 资格 能力 | 评标 情况 |
01 |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一期(宜昌市档案馆新馆)10kV配电工程 | 1 | 宜昌昌耀电业集团有限公司 | *******.13 | 1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箱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宜昌通元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717-*******
联系邮箱:yygczb@126.com
2024年10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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