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便携式计算机杀毒软件采购项目编号:市本级〔2024〕360560号合同公告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便携式计算机杀毒软件采购项目编号:市本级〔2024〕360560号合同公告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机关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便携式计算机杀毒软件采购(项目编号:市本级〔2024〕******号)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机关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单品牌竞价 三、项目编号 :市本级〔2024〕******号 四、项目名称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便携式计算机杀毒软件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机关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816号 联 系 方 式 :******** 供应商(乙方):天津市瑞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花苑产业园区工华道2号国际珠宝城16号楼1层 联 系 方 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单品牌竞价 规格型号:360终端安全防护系统V10.0 主要标的数量:5 主要标的单价:0.01(万元) 合同金额: 0.0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以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售后服务承诺见附件2。 三、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销售批准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方根据用户的要求于自合同签订15日内将所供货物在需方指定处(具体地点:南开区南马路816号)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费用由供方负责。 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货物的中文使用说明书及与货物相关的资料。 六、需方负责对货物进行验收。 采购方式:协议供货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机关 2024年10月10日 |
标签: 便携式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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