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底相机验收结果公示

眼底相机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工作安排,我院于2024年9月26日组织相关人员对眼底相机设备开展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一、验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眼底相机

中标金额:******.00元

供应商(乙方):广西斐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对眼底相机设备进行验收。

二、参加验收人员(含纪检、审计、公司/厂家代表)

秦智勇、谢静、梁萃萃、周苗、黄绍满、吴瑞文、黄其侃、黄今荃。

三、验收结果:合格。

谨此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4-9-26至2024-9-29)。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我院纪检监察室提出。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9月26日


标签: 眼底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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