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大宗食材之外所需食材采购牛羊肉、蔬菜、干货、调味品等合同公告
洪江市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大宗食材之外所需食材采购牛羊肉、蔬菜、干货、调味品等合同公告
洪江市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大宗食材之外所需食材采购(牛羊肉、蔬菜、干货、调味品等)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0-10
采购人(全称):洪江市教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碧兴蔬菜食品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市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大宗食材之外所需食材采购(牛羊肉、蔬菜、干货、调味品等)
3、采购计划编号:黔财采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大宗食材之外所需食材采购(牛羊肉、蔬菜、干货、调味品等)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折扣率)91% (2)具体标的如下: | ||||||||||||||||||||
|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合同的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8月30日。
地点:洪江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由中标人每月 10 号前提供上个月票据或凭证,经审核确认后开具正式税务发票,按程序支付。
2、因本项目学校供应人数和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结算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金额为准。因此每个包的中标价和签订采购合同的金额为所中包号的采购预算价,但结算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3、结算方法:结算价=投标报价(优惠率)*审定的市场均价*实际供应数量(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且经采购方验收合格的物资数量)为准。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洪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签字之日 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三份,供应商一份,备案一份,财政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9月 30 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洪江市教育局 | 乙 方:湖南碧兴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段天根 | 法定代表人:李碧春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131****0696 |
地 址:洪江市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黄江大道一段985号湖南农产品物流中心(一期)H1交易区1208号 |
标签: 需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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