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等级复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等级复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三级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我委组织专家对东莞康华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进行等级评审工作。经资格审查、现场评审、综合评分,结果均达到标准。拟通过东莞康华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和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6日。
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电子邮箱:wsjkw_yzygc@gd.gov.cn,传真:020-********,信函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大院,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东莞康华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等级复审结果的公示”字样。
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电话:020-********。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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