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黄旗村和北海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凤阳小区规划中路工程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大连金普新区黄旗村和北海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凤阳小区规划中路工程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大连金普新区黄旗村和北海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凤阳小区规划中路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大连金普新区黄旗村和北海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凤阳小区规划中路工程EPC总承包
标段编号 ******TP*********001001 标段名称 大连金普新区黄旗村和北海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凤阳小区规划中路工程EPC总承包
建设单位 大连时泰晟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大连晟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建设地点 大连金普新区石河街道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大连博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中设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付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221*****022***** -7.******% 90日历天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89.86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单位名称 大连博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中设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大连宏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仁正和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付霄 吕斌
施工项目负责人 付霄 吕斌
设计项目负责人 刘维广 朱国栋
施工负责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辽221*****02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辽建安B(2023)*******]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辽221*****974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辽建安B(2012)*******]
设计负责人资质 结构工程专业工程师[证书编号:**********] 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注册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221*****022***** 221*****9746
投标报价 -7.******% -5.******%
工程工期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评审得分 89.86 77.0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大连博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中设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大连宏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仁正和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博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单位);大连中设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1、设计投标报价:依据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30%;施工投标报价:以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7%。 2、设计项目负责人:刘维广;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结构工程专业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3、施工项目负责人:付霄;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221*****02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辽建安B(2023)******* 4、得分业绩:(1)爱思开海力士非易失性存储器项目红线外给排水配套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2)开发区30号路排水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宏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单位);中仁正和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1、设计投标报价:依据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21%;施工投标报价:以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5%。 2、设计项目负责人:朱国栋;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3、施工项目负责人:吕斌;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221*****974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辽建安B(2012)*******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韩世群 签于 2024/10/10 12:00:36
韩世群 签于 2024/10/10 12:00:5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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