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城市家具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城市家具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4-213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城市家具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09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 采购内容:采购标牌、垃圾桶、公园椅、直饮水机等城市家具。(详见采购需求)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日历天数);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质保期:1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7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一个标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郑财招标采购-2024-213 采购标牌、垃圾桶、公园椅、直饮水机等城市家具。(详见采购需求) 郑州交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8号13号楼5层521号 1,312,595.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赵军霞、贾海峰、王晨光、李杨、王秋生(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21,8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84.47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公园广场事务中心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路1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中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院7号楼6层614号
联系人:宋晓东
联系方式:0371-********133*****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东
联系方式:0371-********133*****37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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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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