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自动扶梯修理合同
电梯/自动扶梯修理合同
电梯/自动扶梯修理合同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条件
本 电梯/自动扶梯修理合同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天津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电梯/自动扶梯修理合同,包括:集团办公楼 A\\B\\C三部电梯和D\\E及6号电梯距上次更换轴承、轴封至今已使用5-6年的时间,已达到预防性的更换标准,现场已有故障迹象,需对以上几部电梯主机联轴器、轴承、轴封进行更换,南、北裙楼两部电梯首层楼层显示屏均已损坏需进行更换。
三、邀请供应商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四、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
R只能从唯一响应人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响应人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响应人处添购的。
五、相关原因及说明
1.电梯设备属于特种设备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2.电梯的核心部件存在技术堡垒,非设备厂家授权单位无法获取正品部件;无原厂安全部件技术标准、参数及维护标准,其它单位可能获取的是返修品,甚至是仿制品,安全隐患较大;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行由电梯制造单位对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的制度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保养(目前由其他单位开展日常维护保养的可执行至合同期满),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承担责任。
此要求体现生产厂家对于电梯安全性能维护、调试更具专业性,我司电梯使用频率不亚于公共交通。
基于以上三点原因,我公司选择电梯原生产单位执行此项目。
六、单一来源公示期
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2日16时00分
七、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其他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定。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津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联系人:张茗卿
电话:022-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招标部一
联系人:储喆
电话:022-********
电子邮件:chu2002@2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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